连云港市中心城区景城联动暨综合提升专项规划的公告

   日期:2023-07-11     浏览:225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连云港市中心城区景城联动暨综合提升专项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9点00分00秒(北京)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中心城区景城联动暨综合提升专项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9点00分00秒(北京)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F**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中心城区景城联动暨综合提升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通过系统梳理景区与城区发展诉求、构建景城联动体系、完善配套设施、塑造特色风貌等,实现景城融合并进。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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