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浦闸迁建工程生产用房及防汛仓库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1     浏览:248    
核心提示:连云港市新浦闸迁建工程生产用房及防汛仓库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新浦闸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
连云港市新浦闸迁建工程生产用房及防汛仓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新浦闸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新浦闸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连发改行服发8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新浦闸迁建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产用房及防汛仓库(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大浦河地涵右侧,蔷薇河排灌站管理所院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浦闸迁建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3级,次要建筑物4级,临时性建筑物5级。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施工导流标准为非汛期5年一遇。闸室共3孔,单孔净宽8米,设计排涝流量为113.76m³/s。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新建生产用房及防汛仓库约486㎡,共3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5月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或承担过水利工程单体合同中包含房屋建筑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
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下同)
(3)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的连续3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成立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5)项目经理要求:拟报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6)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C级(或2.0分)及以上**。
(9)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执行连清办及苏清办相关文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接受其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近 3 年(2020年5月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及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下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2023年7月1至2023年7月1(北京,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8月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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